根据农业农村部的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和《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》规定:

禁止进口未取得饲料、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饲料、饲料添加剂。

禁止经营、使用未取得饲料、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、进口饲料添加剂。

经营饲料、饲料添加剂未取得进口登记证者,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,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,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,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,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止经营,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养殖者使用未取得饲料、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、进口饲料添加剂的,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,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进口饲料注册登记流程

进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登记证申请的流程

1.提交注册申请,1个月书面审核通过

2.委托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测试,2个月出审核结果

3.等待审批一个月左右,

4.获得注册证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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